8月7日,高庙镇综治办、高庙司法所依托基层法庭及镇内设立的“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由法院转交的买卖合同纠纷。
今年2月,当事人胡某在邱某所在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约20万元的小麦收割机,双方签订合同后,胡某尚有40300元尾款未支付。6月麦收时节,胡某以收割机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农机公司将胡某诉至茶庵法庭,要求其支付收割机尾款、律师费、违约金及利息合计6万余元。法院依托诉前调解对接机制,将案件移交至高庙镇综治办。随后,高庙镇综治办联合高庙司法所详细梳理案件细节,为双方分析利害关系,并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释法说理,明确告知胡某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向农机公司阐明对收割机售后应尽的责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胡某于8月10日结清欠款,农机公司则按照三包维修政策为胡某的收割机进行维修,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据介绍,下一步,高庙镇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真正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 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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