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荒山荒坡植树造林,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近来有3位分别来自黑龙江、山西、河北的读者来信或留言反映,自己承包多年的林地突然变成公益林、国有林地,或被划进不能开发的自然保护区,导致投资无法收回,权益受损。对此,记者分赴三地调查采访。
相关报道
《承包荒山种好树 林权受损无说法(曝光)》全文(《人民日报》2026年4月13日第7版)
(责编:张若涵)
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
rmzk001@163.com2026-04-13 23:25:47 人民日报客户端
承包荒山荒坡植树造林,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近来有3位分别来自黑龙江、山西、河北的读者来信或留言反映,自己承包多年的林地突然变成公益林、国有林地,或被划进不能开发的自然保护区,导致投资无法收回,权益受损。对此,记者分赴三地调查采访。
相关报道
《承包荒山种好树 林权受损无说法(曝光)》全文(《人民日报》2026年4月13日第7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