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时政 > 正文

“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首届理事会议联合宣言

(中国北京,2019年4月23日)

2019-04-26 11:23:53    人民日报客户端

 

2019年4月23日,“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以下简称“联盟”)首届理事会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向首届理事会议召开致以热烈祝贺,诚挚欢迎出席会议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媒体理事单位代表。

“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首届理事会由来自25个国家的40家主流媒体组成。通过会议期间各种形式的交流与互动,会议就推进联盟有关工作达成广泛共识,并发表联合宣言。宣言如下:

一、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一带一路”倡议是对古丝绸之路的传承和提升,是多边合作的新模式。

“一带一路”倡议为促进国际合作搭建了重要平台、提供了新思路、带来了新机遇,有利于促进全球共赢发展、共享红利,有利于相关各国加强文化交流、促进民心相通。

二、“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增进共建国家和地区人民之间的信任、信心和理解。加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媒体的交流与合作是实现民心相通的重要途径。

作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重要媒体合作平台,联盟具有凝聚发展共识、促进各国交流的独特优势。为促进成员间共享发展机遇,拓展传播领域,联盟将秉持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向全世界传播客观、真实、准确、公正的新闻信息,为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人民的理解与互信、交流与合作发挥建设性作用。

三、联盟章程明确了联盟的性质、宗旨和基本职能,规定了联盟理事会、秘书处等部门工作范围,明确了成员权利和义务以及联盟的运行机制。章程在本次会议上得到联盟理事会通过。

四、联盟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具有代表性的媒体共同组成。视运行情况,联盟将适时增加其他媒体机构担任理事。联盟设立秘书处,作为联盟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日报社。

五、联盟将共同打造资讯共享平台、交流合作平台、媒体传播平台,助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联盟推出网站和新闻信息移动端聚合分发平台,在尊重和保护新闻作品版权的基础上,为成员媒体提供内容上传和分享服务,帮助成员媒体更直接、便利地进行内容合作。

六、联盟将进一步丰富成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对话交流和新闻产品互换,推动人员往来,分享技术进步。将举办“一带一路”媒体合作论坛;评选国际传播“丝路”奖;组织跨境联合采访;开设媒体高管研修班;建立公共稿库、数据库,实现新闻传播资源的共建共享。

七、大家一致认为,联盟是开展对话交流和创新合作的重要平台。我们相信,通过加强互联互通、互学互鉴,联盟将成为一个充满活力、协同创新、分享机遇、共赢发展的合作机制。

联盟首届理事单位成员来自亚洲、非洲、欧洲和拉丁美洲,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力和代表性,分别为: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科技日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新闻社、五洲传播中心、孟加拉国《金融快报》、今日白俄罗斯出版集团、埃及《金字塔报》、埃塞俄比亚通讯社、法国《普罗旺斯报》、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邮报》、哈萨克斯坦国际通讯社、韩国每经传媒集团、老挝外文出版社、墨西哥通讯社、蒙古国记者协会、缅甸《今日民主报》、尼日利亚《今日报》、荷兰荷广传媒、巴基斯坦战斗媒体集团、葡萄牙卢萨社、俄罗斯塔斯社、《俄罗斯报》、南非独立传媒集团、西班牙埃菲社、苏丹《关注报》、坦桑尼亚《卫报》、阿联酋通讯社、英国每日邮报通用信托集团联合报业公司、《赞比亚每日邮报》等40家媒体机构。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智库交流”分论坛举行
下一篇:中俄关系70年:友谊地久天长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