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主题宣讲活动

2025-05-12 11:19:31   

为切实提升群众法治素养,近日,白河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中厂镇,为全体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网格员等100余人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主题宣讲活动,通过面对面普法、零距离答疑,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百姓心里。

活动中,法院干警结合审判实践解读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款,重点讲解了诉讼时效、民间借贷、高额彩礼、赡养义务以及老年人防电信诈骗等法律问题。在自由咨询环节,干警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并引导大家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

据介绍,下一步,白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民法典宣传“五进”,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常识”,让民法典学习常态化、趣味化,用民法典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白河县人民法院 王苗苗)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桂湘联手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演练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