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和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分别给中国戏曲学院、中国国家京剧院回信,强调“戏曲是中华文化的瑰宝,繁荣发展戏曲事业关键在人”,希望青年京剧艺术工作者“传承前辈名家优良传统,践行艺术为民,坚持崇德尚艺、守正创新,让京剧艺术持续焕发时代光彩,为繁荣文艺事业、建设文化强国贡献力量”。
“在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两个结合’理论的指引下,京剧艺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当下京剧在保护传承和发展中,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需要以立法的方式,促进京剧艺术的全面保护和传承发展。”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京剧院原院长刘侗格外关注京剧保护立法推进情况。面对本刊记者的采访,他表示:“立法保护京剧是大势所趋,有路可循、有据可依,加快京剧保护立法工作非常有必要,迫在眉睫!”
京剧艺术亟需抢救性保护
记者:目前我国的京剧保护传承与发展,主要面临着哪些方面的问题和挑战?
刘侗:第一,京剧传统剧目存在保护难题。传统剧目是京剧最重要、最核心的成果,是京剧赖以生存发展的根本。据不完全统计,涉及京剧各个流派和行当、包含大小剧目的传统剧目,总数达3000—4000种,而当下能够演出的仅有400种左右。北京京剧院是全国演出传统剧目最多的京剧团体,截至2024年也仅演出300余种。传统剧目的流失,势必导致蕴含其中的京剧表演艺术很多宝贵成分根本性消失。
第二,全国京剧院团数量不断减少。截至2024年,国有京剧院团仅存约60个,其中独立编制的国有剧团数量为50多个。即使现存编制完整的京剧院团,在创作演出和交流推广等多个方面,也都面临着经费不足、人才断档、行当不齐、剧目创作质量不高、演出成本消耗过大、演出形态碎片化等诸多困难。
第三,全国培养京剧人才的专科和本科院校数量急剧减少。目前我国具备较全面京剧教学能力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校仅有10所左右,也各自面临着优质生源短缺、资金短缺、师资短缺、标准化教材短缺、教学实践平台短缺、校企合作难以落实、教学缺乏规范化与标准化等办学问题,而且没有一所学校能够开展包括编剧、导演、表演、音乐伴奏与作曲、舞美服装化妆技术及灯光音响、舞台演出监督等在内的京剧全专业教学与人才培养。长此以往,京剧将面临无人可用、所用不专的“人才荒”。京剧艺术是活态的表演艺术,如果表演者不能够从幼小时期开始进行长期系统的基本功训练,就不能掌握较为精湛的京剧表演功法,也将从根本上动摇京剧艺术的保护传承根基。
第四,京剧技艺技术规范性亟待保护。京剧扮戏有一句行话“宁穿破,不穿错”,道理是:京剧舞台人物的角色塑造,从穿扮到表演都有一整套规范的程式化要求,错其一点就可能全面歪曲。行当化与程式性,要求京剧的服装、妆容、道具等,从扮戏技法到生产相关演出资料,技艺技术都规范而专业,但当下全国能够生产规范戏曲服装和道具的厂家与技师寥寥无几,技艺技术岌岌可危,亟待抢救性保护。
第五,与京剧艺术相关的历史性建筑设施、文献档案、影音资料、器具实物等都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文献价值,而目前没有一家京剧性博物馆收藏或展陈,也没有固定的平台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介绍推广,使大量的京剧文物或文献资料散落民间乃至佚失。
第六,京剧艺术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丰富的传统习俗,比如:目前最有效的京剧教学手段——师徒“口传心授”法;京剧演出舞台侧幕处摆放琴师的席位,以便乐队托腔保调、琴师与演员在表演中随时交流配合,以及展示琴师独具风格的演奏技巧;京剧演出过程中,演员可以根据需要临时“现挂”道白新词、观众可以鼓掌叫好等台上台下互动反应;京剧约定俗成的严格表演形式、唱念做打舞的行当化程式化运用——这本身也是京剧审美的重要内容……这些色彩各异的京剧风俗,是京剧开展的必要形式和内容,也是京剧传统文化的表现,在当下却常被当作陋习摒弃。
第七,京剧艺术的创新精神亟需保护。五四运动以来,京剧艺术表现形式逐渐呈现出多样化趋势,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现代京剧新剧目不断涌现,突破传统京剧表演窠臼、取材于现当代生活的京剧现代戏,已经不可阻挡地促进了京剧美学的新发展,也使古老的京剧跻身现代艺术行列。新时代的京剧保护传承和创新表达表现,需要充分调动激发京剧艺术工作者的自信、自觉、自强,并与新媒体、人工智能等崭新的科技生产力相结合,才能促进京剧艺术高质量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京剧更好地服务当下的文化建设和大众需求,服务国家的文化发展战略和国际文化交流。
立法保护京剧有据可依
记者:可否介绍一下目前我国有关京剧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搭建情况?立法保护京剧,具有怎样的法理基础,又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刘侗:以京剧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文化标识和靓丽名片。在世界文化多元交融的背景下,保持民族特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显得尤为重要。实现京剧艺术的全面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是我们在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和重要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先后多批次出台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对京剧等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比如: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同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再如,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同年,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等。这些政策对新时期京剧艺术工作给予了方向指引和工作指南,提供了强大助力。
根据2015—2017年全国戏曲普查报告提供的数据,中国戏曲艺术尚存348个剧种,目前已经有粤剧、秦腔、川剧、陇剧、越剧等剧种出台8项地方性法规开展保护传承工作,分别为:广东省于2017年出台的《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规定》,陕西省于2022年出台的《陕西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重庆市于2024年通过的《重庆市川剧艺术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于2024年实施的《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甘肃省于2024年施行的《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浙江省金华市于2024年实施的《金华市婺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江西省上饶市于2024年通过的《上饶市弋阳腔保护传承条例》,浙江省绍兴市于2024年通过的《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从戏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来看,在全国范围内影响最大的相关立法是201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为京剧立法,将更加有力地促进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剧院团体,以及媒体等社会各界力量,更有效地抢救性保护传承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京剧艺术;促进京剧艺术工作者和剧院团体通过创作演出、交流推广、教育研究等方式,更加有效地服务观众、服务社会、服务国际文化交流、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促进京剧文旅深度融合、产教深度融合;促进京剧艺术良性发展,更好地处理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京剧生态的全面健康建设,并以此带动中国戏曲生态的全面健康建设和中国戏曲的全面保护传承发展。
(《人民周刊》2025年第6期)
(责编:张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