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其中,“民为邦本”作为中华民族数千年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之一,所凝练表达的民本思想已成为中华文化的独特精神标识,与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性”相契合,与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融为一体。读懂民为邦本,对新时代进一步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为邦本的历史根脉和思想演进
“民为邦本”典出《尚书·五子之歌》,原文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强调民众是国家的根本。在古代中国政治文化中,民为邦本思想始终贯穿其中,经过融合、发展和实践,不断实现思辨化和高度哲理化,成为君王统治长治久安的归宿。
尧、舜、禹时期,“安民、养民、顺民”理念是民本思想的重要源头。《尚书·尧典》中记载,尧帝因洪水泛滥成灾,忧天下的百姓困苦不堪。商朝第二十位君王盘庚为避水害,不顾大臣反对,将国都迁到殷。《尚书·盘庚上》云“重我民,无尽刘”,主张重民、保民,不让民众受到伤害。西周初期,统治者反思商朝灭亡的教训,认识到民众是决定王朝命运的关键力量,天命不可靠,民心才可畏,出现“敬天保民”的思想,将民意上升到天意的高度。
春秋战国时期,“民为邦本”思想正式系统化和体系化,法、道、儒三个学派的民本思想影响较大。李悝、商鞅、韩非子等法家代表人物,认为人天生具有自私和贪婪的倾向,因此需要借助法治和术治的力量强制约束人性,指出轻徭薄赋有利于确保社会的稳定。孔子、孟子、荀子等儒家代表人物,深刻认识到“民”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孔子立足“爱民”思想,提出“养民惠民”“从周正名”“均贫富”“富而教”等主张;孟子将民的重要程度提升到了“君”之上,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著名论断,进一步提出“富民”“养民”“教民”“顺民”“与民同乐”等一系列主张,强调君主应关心民众的生活,减轻他们的负担;荀子在继承孔孟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尊君重民”等理论。老子、庄子等道家代表人物,主张“无为而治”,认为在自然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要求执政者应以民为上,做到“以百姓心为心”,反对战争,借助天道阐述了“均贫富”思想。
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经历了官学化、神学化和大众化的演变过程。西汉初年,国家残破、民生困苦,在“与民休息”国策的指引下,成就了文景之治。汉武帝时期,董仲舒虽主张“君权神授”和“天人感应”的学说,但也强调民众的重要性,告诫帝王只有实行民本政策才能无敌于天下。魏晋南北朝时期崇尚自然玄学,从儒道相融的角度阐释了先秦时期的民本思想,亦促使后续的隋唐帝王将民本思想深植到自身的统治中。相较魏晋南北朝,隋唐两宋时期的帝王和官吏更注重政治实践,主张面向现实社会,排斥空谈。这段时期较为突出的就是唐宋时期君臣之间的“君臣道合”,而作为统治思想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民本思想在这一个时期成为社会各阶级的普遍共识。
宋明时期,传统“民为邦本”思想得到高度哲理化的发展。张载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兼爱主张,程颢、程颐延续“君为政本,民为国本”的理念,朱熹则通过将孟子等大量民本思想融入对儒家传统经典作注中,将这些民本思想奉为“常理”“国法”。王阳明主张以仁心为本、施于政事,认为人人皆可“为圣”,这是对纲常伦理的否定,是专制体制下民本思想的又一大进步。
清朝将皇权推向极致,民本思想也随之达到极致。以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为代表的民本思想,提出改造社会的途径,包含一些以往民本思想中所没有的新因素,如黄宗羲主张工商皆本,士大夫群体要接受舆论监督,但他们依然没有脱出君主专制政治思想的框架,属于旧民本主义思想的范畴。
鸦片战争的爆发为中国带来一种外来的政治思维,从此民本思想发生了裂变与转型。君主立宪派强调重民爱民、富民利民,同时倡导民权和君民共主。然而,他们始终没有在“民有、民享”的基础上进入“民治”的层面,因此误读了民主并消解了自己的力量。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民主共和派,顺应时代潮流,对传统民本思想进行了空前的创造性发展和超越。孙中山提出“民有、民享、民治”的民本思想宗旨,重视民众教化,提出“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等民生政策,旨在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尽管他的部分主张具有一定的主观空想性,并在革命实践中表现出矛盾性和软弱性,但其历史功绩不可磨灭。
通过追溯民为邦本思想的历史渊源,不难得知,这一思想极具生命力与活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独特风貌。它既是崇高的政治理念,在中国古代贤能政治建设、表达民心民意、调节君民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又是美好的社会理想,蕴含着坚持富民利民的治国之道、均平扶弱的损益之道、维护正义的社会之道;还是高尚的道德境界,表达了持正不阿的为人之道、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内圣外王的人格追求。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民为邦本的契合性
在众多社会改革理论中,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独树一帜,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和结果,除却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科学性先进性之外,更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多层面、多领域具有接近或相通的思维认知和精神追求。其中,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实践观与共产主义理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倡导的“民为邦本”思想高度契合。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民为邦本的本质属性相契合。马克思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石,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了社会的性质和面貌。这一唯物主义观念颠覆了以往将意识形态视为历史发展动力的唯心主义观念。谁来承担物质资料的生产?人民群众。是他们通过劳动创造了社会所需的物质财富。因此,社会发展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人民群众承担生产、创造活动的历史。这与古代政治家和思想家对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深刻理解是相契合的。中国古代社会高度重视人民的劳动和贡献,认为国家的繁荣和强盛建立在人民的物质生产基础之上。
除物质资料的生产之外,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还表现为他们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马克思认为,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一观点被中国近现代史中的数次革命反复证明,并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民众之于国家存亡和政权续绝的决定性作用有相通之处。许多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民心的向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王朝的兴衰,即“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民本思想的价值目标亦存在诸多契合之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根本目标是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民为邦本强调君主治国理政应以天下民众为中心,最终指向的是全体天下人的利益,主张维护人的尊严和价值,使天下民众得到充分而自由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民为邦本的实践路径相契合。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认为,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强调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认为人通过实践不断改变世界,同时也改变自身。民为邦本是一种强调人民在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和实践作用的理念,它认为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国家的治理和发展应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实践路径上,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和民为邦本都强调实践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因此,马克思主义强调要通过实践来不断探索和发现真理,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民为邦本则强调国家应通过实践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实现人民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实践路径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
二者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也具有一定的契合性。例如,马克思主义强调生产实践的重要性,认为生产实践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民为邦本则强调政府应关注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通过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来推动社会的进步。这种关注生产和生活的实践路径与马克思主义生产实践观具有一定的契合性。
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与民为邦本的价值追求相契合。在个人层面,马克思主义强调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民为邦本内含的“修身齐家”思想相契合。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未来理想社会的主要特征和人的彻底解放的集中表现;共产主义社会将从根本上结束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对立,使人类整体的发展不再以个体的牺牲为代价。修身齐家则要求个人通过修身养性,进而实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这种修身不仅关注个人的内在修养,包含了对个人建立在道德和责任基础上的自由的追求,也注重个人在社会关系中的表现和贡献。
在集体层面,马克思主义全人类解放的目标与民为邦本思想向往的“天下大同”相契合。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将实现不分性别和种族的全人类解放,推动人们的普遍交往所形成的真正的联合,实现真正的共同体与人的自由个性相统一。天下大同是儒家提出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强调超越国家、民族和种族的界限,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幸福。这种大同社会理想与马克思主义的全人类解放思想在目标上是一致的。
在社会层面,马克思主义反抗剥削压迫,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决定了资本家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和压迫,这种不自由的社会关系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相违背的,共产主义社会将推翻这种剥削和压迫,实现人的真正自由和平等。民为邦本思想要求下的“均”“和”“安”,强调资源的公平分配和社会的均等化、社会的和谐与和睦相处、社会的稳定和安宁,这些理念与马克思主义对于共产主义社会理想蓝图中的平等、自由、和谐等价值追求高度契合。
三、中国共产党对民为邦本的不懈求索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便深刻理解和践行民为邦本思想。无论是在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党都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而不懈奋斗。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要取得革命的胜利,必须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深入到下层的工农群众中去。党的二大通过对中国经济、政治状况的分析,制定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体现了党对人民主体地位的深刻认识,也标志着党开始将民为邦本思想付诸实践。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坚决领导广大贫苦农民,向统治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猛烈开火。通过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这一举措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进行的最重大的社会变革,也是其践行民为邦本思想的又一重要体现。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将民为邦本思想发挥到极致。抗日民主根据地是认真贯彻和实现中国共产党全面抗战路线、坚持抗战和争取胜利的坚强阵地。陕甘宁边区作为根据地建设的模范,其施政纲领全面体现了共产党团结抗战的基本路线和根据地建设的基本方针。在边区,民主政权建设是首要的、根本的任务,各级抗日民主政权机构的领导人都经过人民选举产生,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同时,边区政府努力发扬政治民主,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使人民在战争中看到希望,更加坚定了对抗日战争的胜利信心。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继续将民为邦本思想贯穿于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中国人民的基本人权在新中国第一次获得宪法的保障。这体现了党对人民主体地位的深刻认识和尊重,也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正式确立。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更是将民为邦本思想提升到新的高度。邓小平同志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的概念,强调现代化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和人民的需要。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评价政党是否先进的标准之一。胡锦涛同志指出,群众立场是决定我们党的性质的根本政治问题。这些思想的提出和实践,都充分体现了党对人民利益的深刻关注和全力维护。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等重大战役中,党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些成就不仅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优势,也充分展示了党对“民为邦本”思想的不懈求索和坚定实践。
四、民为邦本思想在新时代的践行
民为邦本这一源远流长的民本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得到新的诠释与实践。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人,不仅继承了传统民本思想的精髓,更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更加符合时代的需求和人民的利益。
民为邦本思想在新时代的践行,首先体现在党对人民群众历史作用和主体地位的高度重视上。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再到共同富裕的稳步推进,每一步都凝聚着党对人民的深厚情感和坚定承诺。人民群众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在政治建设方面,民为邦本思想体现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新时代以来,党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努力构建更加广泛、更加真实、更加管用的民主制度体系。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日益完善,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在经济建设方面,民为邦本思想体现为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新时代以来,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不仅是经济发展的直接参与者,更是最终受益者和评判者。他们通过辛勤劳动和诚实经营,共同创造了国家的繁荣富强。
在文化建设方面,民为邦本思想体现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新时代以来,党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指引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出一大批反映时代精神、体现人民意愿的优秀文艺作品。同时,党还注重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延伸,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在社会建设方面,民为邦本思想体现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新时代以来,党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同时,党还注重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综上,民为邦本思想在新时代的践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新时代,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作者为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
(《人民周刊》2025年第11期)
(责编:张若涵)